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以下为全文: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琼办发〔2020〕54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