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前海管理局官网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重点支持会计、评估、咨询、工程服务、文化创意、会展、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服务八类行业,且支持范围涵盖扩区后的“大前海”。申报专项资金的专业服务业机构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主营业务为专业服务业且最一年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机构收入总额60%以上(专业服务业行业商协会或其代表机构除外);申请支持时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产业用房、金融业、抗疫纾困等一系列政策出台之后,前海再为专业服务业深港合作及集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促进深港合作发展 落户、执业、活动均有支持

深港合作是前海始终不变的“主旋律”。《办法》从四个方面支持专业服务业深港合作发展。在支持港资机构集聚方面,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港资专业服务业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一次给予落户支持12万元。在支持跨境执业发展方面,港澳专业人士发起设立或担任合伙人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一次给予落户支持12万元。在支持行业组织落户方面,港澳及国际专业服务业行业商协会在前海新设立代表机构的,可一次给予落户支持30万元。在支持深港及国际交流活动方面,对举办有利于促进专业服务业深港合作或国际化发展的重大会议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会议活动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鼓励专业服务业集聚 单个机构最高支持2000万元

《办法》覆盖落户、成长、贡献等“全周期”的支持政策,鼓励专业服务业机构在前海集聚发展。落户方面,对新迁入的重点专业服务业机构,根据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可给予最高200万元落户支持;重点专业服务业机构的子公司以及会计、税务、资产评估、人力资源机构,在前海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可给予一次落户支持10万元。成长方面,在前海设立两年以上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按利润总额增量部分5%给予经营增长支持,每年最高200万元。对首次纳入规上企业统计的给予10万元支持。贡献方面,为支持专业服务业机构及人才“归巢”,对前海桂湾、前湾、妈湾片区内上一年度利润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按利润总额的2%给予核心团队成员贡献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最高支持2000万元,其中个人最高可获得200万元。

支持文创特色产业 与香港合拍电影最高可获300万元

《办法》明确,对影视、演艺、数字文化、创意设计等产业给予大力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在前海将有更多“用武之地”,特别是有深港合作元素的文化产品将得到重点支持。影视作品及后期制作方面,由前海企业作为制作方的香港与内地合拍电视剧、合拍电影首播、上映的,最高可给予300万元支持;合拍电影立项可给予20万元支持。影视后期制作机构参与制作的影视作品获得重大奖项的,可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为影视制片公司或后期制作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支持的,可根据服务合同支付金额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演艺作品方面,对原创演艺作品可按票房收入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引进境内外优秀演艺作品到前海演出的机构最高可给予10万元支持;对香港艺术院团在前海跨境演出可按每场3万元予以支持。数字文化产品方面,对2021年后运营的原创游戏产品可按一年内运营收入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创意设计优质资源落户,获得国际国内重要设计奖项的设计师在前海新设法人机构,可给予10万元落户支持。

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已启动

为确保前海专业服务业机构尽早享受到政策扶持,当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2年第一批)》一并发布,旋即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6月6日。

《办法》受理方式为线上预约、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申请主体可通过“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小程序预约,受理窗口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22号、23号窗口。(记者/谢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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