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24日起施行。央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起步阶段先开通现券交易

2017年7月,按照中央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融管理局,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出了“北向通”。实践证明,“北向通”运行稳高效,已经成为境外机构入市的重要渠道。

2017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南向通”未与“北向通”同步开通。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4年来,人民银行始终关心关注香港债券市场发展,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积极研究“南向通”可行方案。

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自主“走出去”配置全球债券。“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

采用名义持有人制度安排

与“北向通”一样,“南向通”也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制度安排。内地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清算银行通过在香港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的方式,为内地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

据悉,内地投资者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为“南向通”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基础服务的机构包括两地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和托管清算银行。其中,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首批境内托管清算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

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

据介绍,“南向通”通过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各个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与监测。

额度管理方面,根据《通知》,“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对“南向通”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进行调整。

参与“南向通”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人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仍遵守现行管理规定,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不纳入“南向通”相关额度使用情况统计。(文/本报记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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