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珠海举行《珠海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办法》(下称《办法》)政策吹风会。与原政策相比,《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可概括为“三放宽、两增加、一强化”,在对试点准入放宽的同时加强事后监管。

“希望通过对制约试点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可进一步吸引外资参与珠海建设,并增强珠海在与其他QFLP试点城市在争取优质私募投资机构和外资落地的竞争力。”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王攀说。

根据《办法》,为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珠海将建立服务澳门企业的绿色通道机制,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试点环境。“绿色通道主要体现在我们的一对一服务,同期申请的企业当中,我们对澳门企业优先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给予试点资格,目前有两家澳资试点企业正在申请中。”王攀说。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hip),俗称QFLP试点,是指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内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企业。

南方日报记者 何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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